國家醫保局5月28日發布關于對定點零售藥店藥師“掛證”等情況開展核查的公告。公告指出,近期,國家醫保局對全國定點零售藥店4月份以來的醫保結算數據進行了篩查分析發現,部分藥師姓名(對應同一身份證號)出現在多家定點零售藥店的藥品費用明細中,可能存在藥師信息被假冒或藥師“掛證”的違規情況,共涉及24個省份、23997家定點零售藥店、9563名藥師。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一百二十八條和第一百四十條明確要求,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處方審核崗位的職責不得由其他崗位人員代為履行。但據了解,不少藥店都存在執業藥師不在崗的問題,還有一些藥店本身并沒有配備執業藥師,而只是通過“租證”,用“影子藥師”蒙混過關。如此次國家醫保局發現如此多的定點零售藥店和藥師可能存在“影子藥師”問題,就暴露此類問題的嚴重性。
執業藥師缺位造成群眾用藥安全隱患,由此引發的致殘致亡的事故也屢有發生。有調查顯示,我國每年有250萬人因用藥不當而住院治療,19萬人因此死亡。“吃錯藥”帶來如此嚴重的后果,與藥店缺乏執業藥師也有較大關系,因為這讓患者在購買藥品時難以獲得正確的用藥指導、用藥知識。
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國擁有執業藥師814283人,在這其中有不少中小藥店配備的都是“影子藥師”,帶來的用藥安全隱患由此可想而知。“影子藥師”普遍存在,導致藥店咨詢服務的失守,讓不少藥店沒能盡好提供社會公共醫療服務的責任。
加大對執業藥師“掛證”現象的整治力度,要善用大數據等技術。比如國家醫保局通過對醫保結算數據進行篩查,就能發現可能存在的執業藥師“掛證”現象。
對藥店執業藥師“掛證”亂象,不能姑息,要打出實拳、重拳,不能讓“影子藥師”繼續濫竽充數。通過警示自糾、加強監管,提高“掛證”成本,對違法個人及單位加大處罰力度,還要鼓勵與激勵消費者監督,暢通消費者監督渠道等,形成合力破解掛證頑疾。
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經營需堅持“疏堵結合”原則:一方面要加大監管力度,重點整治執業藥師“掛證”亂象;另一方面要完善人才培養機制,通過擴大執業藥師培養規模、提高職業待遇等措施填補人才缺口。同時要建立健全執業藥師依法從業引導機制,從根本上消除“影子藥師”現象。
保障群眾用藥安全必須杜絕“影子藥師”。整治這一亂象實質是對公共醫療服務體系的自我完善。要確保每家藥店都能配備合格執業藥師,讓專業藥學服務取代商業銷售導向,使零售藥店真正回歸其專業醫療服務屬性,切實提升基層醫藥服務質量,更好地服務百姓健康需求。
本專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