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將至,回顧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簡稱“綠證”)的發展,這一年,中國綠證市場不僅呈現量價齊升態勢,而且取得國際化突破。
據央視網,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李創軍在COP30“中國角”新能源日主題邊會上介紹,截至今年前9個月,我國累計的綠證發放量已經達到了70億個。
日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張星在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今年以來,綠證市場呈現量價齊升的良好態勢,1—9月綠證交易規模5.29億個,同比增長1.1倍;三季度綠證平均交易價格達到5.06元/個,較一季度增長210%,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綠色環境價值進一步體現。
值得注意的是,綠證消費也存在著結構性難題——綠證消費仍待更多的“買家”。此外,有從業者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有企業部分存量常規水電項目未能獲得相應綠證。綠證如何從有量可賣轉向有企業愿買,依舊是當前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議題。
2025年綠證量價齊升
綠證市場的活躍,得益于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動。
國家能源局最新數據顯示,2025年1—10月,國家能源局共計核發綠證24.78億個,其中可交易綠證15.92億個。
2025年綠證實現量價齊升,首先是政策與系統優化為供給奠定了基礎。北京大學能源研究院氣候變化與能源轉型項目分析師汪若宇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綠證全覆蓋政策實施以來,特別是2024年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上線運行后,綠證核發環節進一步優化,奠定今年綠證供給持續充裕的基礎。此外,受RE100組織無條件認可、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完成情況核算等事件及政策影響,中國綠證市場需求今年以來明顯升溫。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生產年份的綠證呈現出明顯的價格分化。2025年10月,電量生產年為2024年的綠證單獨交易平均價格2.56元/個,電量生產年為2025年的綠證單獨交易平均價格5.22元/個。
汪若宇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國際上對綠證零排放屬性的使用年度要求不一。部分標準推薦綠證零排放屬性的使用時間需與實際發電時間盡量接近,比如處于同一自然年內。在此背景下,部分企業為滿足相關要求,傾向于優先采購當年度發電量對應的綠證。而不同發電年度綠證的供需特征差異可能間接影響其市場交易價格。
綠證市場的蓬勃發展,也離不開交易機制的持續創新。多年期綠電協議(PPA)、跨經營區綠色電力交易、分布式項目聚合參與綠色電力交易推動綠證的發展。歐盟中國商會副會長、中國碳中和五十人論壇秘書長、碳足跡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副秘書長王稚晟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這些市場機制創新通過擴大交易主體、鎖定收益和打通區域市場,為量價齊升提供支撐:多年期PPA可長期鎖定電價和交易量,降低新能源投資風險,穩定綠證需求和價格。
“跨經營區綠色電力交易打破了區域消納限制,擴大市場規模,平衡供需,提升交易活躍度和價格發現能力。”王稚晟進一步表示,分布式聚合參與交易將小規模分布式電源集中參與市場,提高交易量,增加市場流動性,強化綠色電力價值體現。它們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融資難、交易分散、區域消納不平衡、價格信號弱等痛點。
誰是真買家
量價齊升背后,值得關注的是誰在買綠證。盡管當前綠證需求在政策、企業承諾與供應鏈傳導等多重因素驅動下顯著增長,但綠證的消費潛力仍有待全面激發。
從供需交易來看,羅蘭貝格副合伙人屈思嘯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領先企業自主承諾綠電目標、監管政策對高耗能行業強制要求、受下游客戶等因素倒逼,是推升國內綠證消費的主要驅動因素。這與五類企業交織,構成了國內綠證消費圖景的重要部分:
一是自主承諾降碳和/或綠電目標的跨國公司,其在華分支機構,尤其是生產基地,亦承擔全球總部分攤的降碳及綠電提升子目標。
二是自主承諾綠電目標的國內企業,其部分市場在海外,或股權結構有較高的海外機構占比,較早制定了可持續發展戰略與目標,涵蓋了綠電部署目標。
三是鋼鐵、水泥、新建數據中心等國家強制要求制定綠電目標的高耗能企業。
四是下游鏈主客戶開展供應鏈綠色管理的上游供應商,往往是服務國際領先的汽車主機廠、3C制造、鞋服消費品等國內供應商,應下游客戶要求開展綠電配置。
五是出口制造型企業,一部分是應海外客戶要求,另一部分通過間接方式認證(較低的)產品碳足跡,以便于向歐盟等市場出口,主要也都是由客戶或政策倒逼而開展行動。
在上述五類企業中,鋼鐵、水泥、數據中心等行業受政策影響最為直接。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級專家鐘鳴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強制綠電消費政策對鋼鐵、水泥等先行行業的影響是雙重的。
一方面,它直接增加了企業的用能成本,因為綠色電力的采購價格通常高于常規火電,這對于那些能效水平較低、管理較為粗放的企業構成了較大的經營壓力。
另一方面,這種政策也起到了“優勝劣汰”的市場調節作用。那些技術先進、能效管理出色的企業,能夠通過提升自身效率來部分消化綠色溢價,甚至可能因為提前布局而在未來的低碳競爭中占據優勢;而無法適應這一變化的企業,則可能因成本過高而逐漸被市場淘汰。未來,強制消費綠電的政策范圍很有可能從當前的高耗能行業,逐步擴大到那些雖然單耗不高但能耗總量巨大的“次高耗能”行業。
今年,中國綠證在國際化道路上取得重要突破。國際最具影響力的可再生能源倡議RE100對中國綠證使用從“有條件認可”變為“無條件認可”。在本次COP30上,中國綠證也是作為能源成果亮相大會。然而,綠證要真正實現國際化還需要走一段路。
屈思嘯表示,一方面,國際規則普遍要求綠證具備小時級溯源、時空匹配及使用后強制注銷等功能,我國綠證當前缺乏完善的全流程追溯和強制注銷機制。在發行、交易等環節透明度有待進一步提升,且存在環境效益重復計算的風險,這導致了目前除RE100以外,中國綠證與國外綠證體系互認程度較低。
另一方面,當前我國政策未明確綠證與碳市場的抵扣機制,這使得綠證的環境價值需要通過較為復雜的認證手段才能與碳足跡掛鉤,企業購買的綠證無法直接、簡便地用于抵消碳足跡,進而降低參與國內碳交易的成本或降低海外“碳稅”水平。
存量痛點待解
隨著綠證普及,越來越多企業將其作為提升綠色競爭力的工具。然而,企業在實踐中仍面臨諸多挑戰。有企業能源管理從業者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盡管目前綠證發放量很多,部分存量常規水電項目未能獲得相應綠證。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對存量常規水電項目,暫不核發可交易綠證,相應的綠證隨電量直接無償劃轉。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產的完全市場化常規水電項目,核發可交易綠證。
記者查閱《中國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百問百答(2025年版)》發現,其中提到,存量常規水電項目依據不同電量交易方式進行綠證劃轉。其中,對于用能企業直接購買的,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依據電網企業、電力交易中心推送的電量交易結算結果,將電量對應綠證劃轉至用能企業賬戶;對于電網企業代理用戶購電的,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將相應綠證劃轉至電網企業所在行政區域的省級綠證賬戶。
對于部分企業反映的存量常規水電項目相應綠證(非可交易綠證)未能發放的問題,鐘鳴表示,存量水電早期開發成本較低,也曾享受電價補貼。根據現有規定,綠證的核發需要以電網企業或電力交易中心提供的“電量交易結算結果”作為依據,這是確保綠電來源真實可靠、防止造假的關鍵環節。如果缺少這個環節,即便項目產生了綠電,其環境屬性也難以被國家認可并轉化為有效的綠證。
存量常規水電綠證將有利于企業減排降碳。值得注意的是,有地方已經開始推動存量常規水電綠證無償劃轉政策落地。云南頒發了全國首批存量常規水電綠證,貴州近期就建立存量常規水電項目綠證無償劃轉機制公開征求意見。
綠證如何能從“成本項”轉化為“價值項”,想開始但尚未行動的企業又該怎么入門?
屈思嘯建議,目前中國綠證仍然是以履約性質為主,政策規定不可多次買賣,因而不具備交易屬性。在此基礎上,企業考慮部署綠證主要以應對監管、滿足下游客戶或自身承諾為出發點。
“具體而言,部署的綠證節奏與規模,要跟自身整體綠色低碳發展戰略和目標相結合,并與自身的碳資產管理/碳排放數據管理系統打通,明確合理的需求規模?!鼻紘[表示,值得強調的是,綠證是企業“電力綠色化”的最后一張牌,不建議濫用該手段。在考慮部署綠證之前,要充分考慮綠電采購、有條件的情況下綠色電力投資等舉措;要充分認識到綠證是上述手段的有效補充,企業需要在充分考慮經濟性和必要性的前提下合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