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陳銘
2025-12-05 17:33
人民財訊12月5日電,證監會就《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指出,強化信息披露監管。一是防范打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財務造假”。要求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準確完整,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障信息披露真實。規定審計委員會對財務會計報告的事前審核、事后調查職責,強化內部監督制約。規定董事會追回造假多分配的利潤、多發的薪酬。禁止上市公司關聯方、客戶、供應商、合作方以及為其提供服務的有關機構等第三方配合造假。二是補充信息披露規范。明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股東、交易相對方等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和責任;明確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免于披露或者暫緩披露的依據和要求;平衡股東查閱賬簿的權利和上市公司公平披露原則之間的關系;細化列舉擅自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